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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管理与实务大全11篇

时间:2023-09-28 09:56:39

水利水电管理与实务

水利水电管理与实务篇(1)

明年1月1日,水利部政务内网暨综合办公系统将正式运行,这是一件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的大事。电子政务不但改变了公务员的日常办公方式,提高了办公效率和质量,降低了行政成本,而且还将改变政府的管理模式,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行政效能。刚才,顾浩同志通报了试运行的情况;刘宁同志宣读了对水利部政务内网暨综合办公系统应用与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扬的通报;规计司、海委、水利信息中心作了交流发言,分别介绍了他们的做法和经验;胡四一同志对推行电子政务,加快信息化建设,进行学习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应用创新,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讲得都很好,我完全赞同。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推行电子政务的重大意义

第一,推行电子政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国家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对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工作非常重视。党的十七大提出“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发展战略。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全面认识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把握我国发展面临的新课题新矛盾,更加自觉地走科学发展道路”,深刻阐明了信息化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推进信息化,政府要先行。推行电子政务,带动整个社会的信息化,是加快国家信息化的必然要求。

第二,推行电子政务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要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环节。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对电子政务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贯彻这一要求,必须以建设法治型、服务型、廉洁型、效能型政府为目标,以政府行政工作为导向,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依托,逐步形成与时俱进的新型政府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增强行政能力、提高行政效率、加强公共服务、改善工作质量、降低行政成本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大力促进行政管理的规范化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使机关运转更加规范有序、工作更加公正透明、办事更加高效便民。

第三,推行电子政务是加快水利信息化、促进水利现代化的要求。近年来,水利部党组以中央水利工作方针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水利工作的实际出发,提出了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的治水新思路,要求大力推进水利信息化,以水利的信息化带动水利的现代化。水利信息化是创新和提升水利工作的重要手段,是强化水利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有效途径。推行电子政务,对提高防汛抗旱保障能力,水资源的调控配置能力、水利工程的自动化水平和水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对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加快水利的信息化,实现水利的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支撑和促进作用。

二、充分肯定推行电子政务的显著成效

近几年,我部电子政务建设抓得紧、抓得实、抓得好,克服了很多困难,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第一,基本建成了水利部政务内网、政务外网和专网网站。水利部网站先后4次在政府网站评选中获奖。近两年来,部机关和各流域机构从无到有建成了政务内网,实现了与因特网的完全物理隔离。目前,7大流域机构已经有5个流域机构与水利部实现了互联互通,另两个流域机构也在加快推进这项工作。水利部专网网站已经建成,为国务院和其他部门领导了解水利工作提供了新的窗口。

第二,电子政务的应用得到了快速发展。电子政务在行政办公、防汛抗旱、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农村水利等重点领域得到了应用,部机关和各流域机构采用“统一开发、分别部署”的模式开发了综合办公系统。目前,部机关综合办公系统试运行工作已经结束,日常政务工作基本实现了网络化、电子化处理。海委、淮委、珠委、松辽委和太湖局的试运行工作正在抓紧进行,公文运转基本实现了无纸化。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一期进展顺利,规划计划、人事劳动教育、国际合作与科技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稳步推进,网上审批和纪检监察系统的开发应用也已启动。

第三,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公用平台已在部机关和各流域机构部署完成,为电子政务应用提供了更加完善的软硬件环境。身份认证系统已在部机关和部分流域机构进行了部署,网络安全体系初步建成。部机关政务内网与流域机构政务内网的加密传输方案也已通过国家密码管理局组织的审查。

三、切实解决推行电子政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电子政务既是对传统办公方式的一场深刻变革,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目前,我部在推行电子政务方面,还存在着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一,部分单位对电子政务工作的认识不到位。有些司局和直属单位的领导对电子政务不够重视,没有把推行电子政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工作进展明显滞后。有的单位政务内网部署范围小,影响了与部机关的互联互通和协同办公。有的单位尚未充分认识政务内网的重要性,将配置较高、性能较好的计算机都用在了外网,且用在外网的计算机多,用在内网的计算机少,致使内网机器无法做到人手一台。据统计,部机关司局和接入内网的在京直属单位共发放了673个密钥,目前只有474台内网机器在使用。

第二,综合办公系统的应用程度不一。部机关部分司局领导干部不带头使用。有的司局的领导干部根本没有用过,有的司局领导自己不使用内网办公,让司秘代劳。还有个别司局,司长带头使用,但处长不用,让借调交流工作的人员代劳。

第三,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整体开发应用水平偏低。电子政务还没有覆盖到水利业务管理的各个方面,向农村水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还刚刚起步,电子政务在水利业务领域的整体应用水平还比较低。

第四,网络安全和病毒防护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隐患。网络安全问题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也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有的单位尚未认识到网络安全的重要性,网络安全保密制度、措施和责任不落实,监督管理不到位,非法入侵还不能及时有效地加以防范。目前,计算机病毒较为猖獗,交叉感染频繁,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必须进一步完善和强化计算机病毒防御体系,切实提高病毒防范能力,切实保障网络安全和计算机运行安全。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安全体系建设,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第五,系统维护和管理工作还比较薄弱。系统维护管理的任务重、要求高,目前信息系统维护管理的人员少、力量弱,维护管理的制度规范尚需进一步完善,特别是流域机构的运行维护经费,还没有纳入正常的财政渠道。财经司要积极做好工作,争取在*年解决。

四、着力做好推行电子政务的各项工作

第一,要进一步加强对电子政务工作的领导。各单位一把手要对本单位电子政务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负全责,要把电子政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加大力度,狠抓落实。部机关全体公务员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电子政务工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科学决策,加强协调,深入研究电子政务工作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

第二,要高度重视和着力做好电子政务工作。要加大对电子政务工作的投入,重点保障应用系统开发建设和资源整合的资金投入。各流域机构要尽快按照部里统一规划,加快政务内网建设,尽早与部机关政务内网互联互通;政务内网建成以后,要积极推行网上办公应用,并与部机关实现协同办公。关于内外网机器配备不合理的问题,各有关单位要立即进行整改,优先保证内网的使用。机器数量确实不够的,要尽快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每个公务员人手一台内网机器。包括那些老化的机器,该更新的要更新。

第三,要进一步完善公用平台和综合办公系统。要根据电子政务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结合试运行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不断优化设计,完善功能,创新管理,使政务内网内容更加丰富,操作更加便捷,运转更加高效。要继续深入推进部机关和各流域机构政务内网互联互通的应用,尽快实现电子公文交换、远程办公。总之,一定要把政务内网和综合办公系统建设好、使用好、管理好、维护好、更新好,使之充分发挥作用。

第四,要大力推动各项电子政务的应用。全体公务员要把综合办公系统作为基本的办公平台。领导干部要带头进行网上办公,并积极推动本单位网上办公。要将领导干部是否带头推行网上办公与干部年终考核结合起来。要进一步加强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搞好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和公开,规范信息管理,及时更新信息内容,保证信息的真实性、权威性、可用性和时效性,使信息系统充分发挥作用。要加快完善规划计划、人事劳动教育、国际合作与科技等管理信息系统。农村水利司等业务司局任务量大面广,必须加快专项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通过水利专项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等现代化管理手段,进一步推动水利管理方式的转变,不断提高行业管理能力和水平。

水利水电管理与实务篇(2)

我国水电工程基建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大趋势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与进步。随着我国水电产业化进程地推进,国家对水利水电地投入投资越来越大。社会各界也纷纷意识到在水利水电投资中提高水电建设效率和投资效益的重要性,并将提高水电基建投资效益作为评价水电建设管理的重要指标之一。财务管理作为水电基建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高水电基建建设效率和投资效益的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值得水电工程建设单位和建设管理单位重视。

一、水电工程基建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水电工程基建财务管理中由于体制不完善、意识薄弱、以及重视程度不够等因素,还存在诸多问题。

(一)水电工程基建项目中财务管理意识薄弱

由于水电工程的工程量较大,工程周期较长、安全系数要求较高,目前我国水电工程建设领域对于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的管理研究较多,而对水电工程中的财务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在水电基建项目中,财务管理的核算职能、管理职能和决策职能并不能得到充分的贯彻与实施。通常在建设项目中,人们的惯性思维是建设项目通常都通过公开招标、投标,并且合同中明确了工程款,完工后结算即可,财务管理在其中起到的作用不大。

(二)水电工程基建项目中财务管理体系不稳定

由于水电工程基建项目通常根据项目需要临时组建,因此导致项目部中的财务管理人员和财务管理队伍不稳定、流动性较强,这种情况直接导致了水电工程基建项目中财务管理体系不稳定。水电工程基建项目中的财务管理人员由于流动性较大,通常对整个项目的流程不了解或部分了解,这种片面性的财务管理方式导致了财务管理中的连贯性补强,系统性较差。

(三)水电工程财务管理人才缺乏与管理体系不健全的问题

水电工程的建设规模通常较庞大、建设周期较长,而且专业性非常强。通常在水电工程基建项目中的财务管理人员对于财会专业的知识通常都能掌握,而对水电基建建设相关的知识由于漠不关心的态度和自身了解意识的缺乏导致对施工建设的各个环节、参与各方、合同预算及实施管理不了解,通常制定的相关财务管理与实际工程建设不符,不能为实际水电工程基建建设提供有效的财务支持。同时对水电基建工程中出现的问题也不能及时纠正和实施必要地监督与审计,财务管理沦为被动管理,甚至成为记账的工具。这种情况制约了财务管理的功能在水电工程建设中的发挥,对水电工程基建起不到有效的促进、监督、优化作用。其次,财务管理体系的不健全也是水电基建工程中财务管理的问题所在。许多水电建设工程的项目部的财务管理人员通常由总公司借调,并且项目部没有独立核算,项目的财务管理权属于总公司,这也导致总公司对实际项目不了解,项目部又没有足够的财务管理权限,导致了财务管理的作用在水电基建工程项目中有效发挥。

二、优化水电工程基建项目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提高水电基建工程项目中的财务管理意识

在实际水电工程建设中,尽管工程通过公开招投标,并且都有合同对工程进行约束管理,但由于水电工程基建项目庞大,工程中的变数较多,工程中涉及的变更和合同执行进度、合同管理等事项需要工程建设管理部门与财务管理部门密切配合,根据项目预算约束合同金额,根据投资进度控制施工进度。实际水电工程基建项目中,财务管理人员通常由于财务管理意识薄弱、主观能动性不强,对合同的财务履行监管失位,审计工作形同虚设,成本核算和工程造价控制与审核不严,导致工程建设中存在浪费与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提高水电基建工程项目中的财务管理意识,对于水电基建工程项目中充分发挥财务管理的功效具有重要意义。

(二)强化水电工程基建的财务管理职能与核算职能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经营与运营都受市场经济体制和供求、竞争、利益及风险等机制的调节下运行,其内部高效的财务运行机制是其在市场经济中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水电工程建设单位也不例外,为了满足适应市场环境的需求,财务管理人员应当及时给企业管理经营者提供详实、准确的财务、会计信息,供领导决策。同时财务管理人员应当及时收集有效的市场信息与项目财务信息,使管理者能够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中的问题,并为经验管理者提供合理的预测、判断基础数据。财务管理在水电工程基建中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是核算职能。强化核算职能,规范会计行为,确保会计信息质量,客观地记录和报告企业经济活动与经营成果,提供管理需要的财务信息,在财务指标的构建、信息的分类与报告等方面,要充分满足投资者对经营者委托责任履行情况的考核以及资本保值和增值情况的考核需要。

(三)培养水电工程基建财务管理人才

在水电工程基建项目中,对于传统的财务管理人员通常只了解日常财务会计的规定与相关制度,对水电工程基建项目不甚了解的问题,应当制定长效的培训与学习和轮岗制度,使财务管理人员通过学习或在不同部门进行轮岗,熟悉水电工程基建项目中的财务管理特点。全面跟进在水电工程基建项目的招投标、合同管理、进度管理以及投资控制管理、审计、审核等流程,充分发挥财务管理职能在水电工程基建建设中的作用。

(四)优化水电工程基建财务管理体制

针对水电基建工程建设中财务管理的特点,如水电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进度管理、资金管理、预算以及工程款拨付等,构建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体制保证水电工程基建项目的实施。

三、结语

总之,财务管理作为工程建设和企业经营中的必不可少的环节,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尤其在水电工程基建建设中,财务管理作为综合性的管理工作,在水电工程基建项目中的项目调研、预算、融资、合同签订、合同执行、进度跟踪、审计和决策等所有环节都需要财务管理者重视。

参考文献

[1]高雅峰.水电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财务管理浅议[J].水利水电快报,2010(05).

水利水电管理与实务篇(3)

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和《水利系统水电改革与发展思路》,针对农村水电企业规模小、经营分散、集约化程度低,融资能力、投资能力、竞争能力不强,国有资产出资人长期缺位等问题,全国水利系统改革体制,创新机制,实行农村水电资产战略性重组,先后组建了四川、重庆、吉林、广西、湖南、新疆、浙江、云南、青海、湖北、河南、广东、贵州、福建、山西、辽宁、陕西、安徽、河北等19家以资产为纽带的省级水电集团公司和省级水电公司。由于农村水电资产包括实物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两个方面,后者涉及防洪、抗旱、灌溉、发电、供水、通航、生态,关系河流健康生命,因此19家省级水电集团公司和省级水电公司,都经省级政府授权或经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作为农村水电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行使相应职责。

(1)普遍行使电气化建设项目法人职责。

19家省级水电集团公司和省级水电公司普遍行使“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项目法人职责,对中央补助资金和省级配套补助资金进行投放和监管。在国有资本的引导下,调动各级各方面的积极性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不仅保障了水利水电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而且通过多种形式协助电气化县融资引资,发挥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从而整合了各方资金,对推进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发挥了关键性作用。据初步统计,“十五”期间40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总投资中(不含国家对农村电网、县城电网改造的计划投资),中央补助资金占2.3%,地方配套补助资金占3.1%,合计国家补助资金占5.4%。不计算银行贷款,1元国家补助资金拉动社会资本(包括国资、民资、内资、外资以及少量的农村集体与农民用土地、“相关补偿”、劳力、材料、现金投资)8-9元。

根据农村水电的属性、特点和农村电气化的目标任务,显然中央和地方补助资金的投入比例过低,按照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的要求,国家补助资金比例应有必要提高,国家扶持贫困地区农村集体和农民分享股权参与股份制办电亟应加强。但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无论是回顾过去、面对现在还是展望未来,由于实行了农村水电资产战略性重组,走股份制集团化道路,确实更充分地发挥了中央和省级国有资本的引导作用,更有效地调动了国资、民资、内资、外资以及农村集体和农民开发农村水电、建设农村电气化的积极性,更实在地防止了“要、分、了”和水利水电国有资产的上划、代管、平调和流失,从而有利于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

(2)在改革体制、创新机制上作出了重要的实践探索。

在农村水电资产战略性重组的基础上,“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变政府运作为政府调节、部门指导、行业监管、业主实施;变指挥部体制为项目法人责任制,实行公司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变行政指挥建设为项目法人制、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五制”建设管理,建立和完善“法人负责,监理控制,施工保证,政府监督”的质量保证体系,实施规划、论证、开工、建设、验收全过程监管,在改革体制、创新机制上作出了重要的实践探索。

(3)9家省级水电集团公司和省级水电公司负责地方水利系统农网改造。

四川、重庆、广西、吉林、云南、湖南、青海、湖北、广东等9家省级水电集团公司和省级水电公司,还作为地方上的农网改造资金的承贷主体,负责本省(区、市)水利系统的农网改造,有的还继续作为水利系统城网改造资金承贷主体负责城网改造。他们将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与农网城网改造紧密结合进行,减轻了电网建设的资金压力,推进了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十五”四川60个、广西27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在无电网补助资金的情况下,紧密结合农网城网改造进行电气化建设,分别完成了电网投资43.75亿元和20.01亿元,使这些电气化县基本形成了能满足安全、经济、可靠供电的电网布局。目前,四川水电投资经营集团公司(水电产业集团的母公司)可控可涉资产规模250亿元,湖南水电集团公司可控可涉资产规模200亿元,广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直管资产 100亿元,其他省级水电集团公司和省级水电公司有的也拥有权益资产上10亿元、数十亿元。

(4)有代表性的几家省级水电集团公司和省级水电公司。

----四川水电投资经营集团公司由省政府授权经营的范围为:全省水利系统农网改造投入,以及县城电网改造、电气化县建设、小水电代燃料等省级投入和其他省级投入形成的国有资产。省政府明确规定:省国资委是水电集团公司的出资人,省水利厅是水电集团公司的行业主管部门。注册资本24.41亿元。在保障市、州、县应有权益的基础上,授权总资产130亿元,首期实施授权经营资产81亿元,可控可涉资产规模250亿元。推动大小电网和谐协调发展,处理好输配电关系,实现互补双赢。

----重庆水电产业集团公司于1998年7月创立,经过5年运营,全面超额完成了国家计委下达的水利系统一、二期农网改造总投资39.8亿元的任务,包括农网改造资金在内,可控可涉资产规模90亿元。但2003-2004年,将近40亿元的全部农村水电电网建设改造资金资产却被转移给重庆市建设投资公司,带来许多不应有的负面影响。笔者等曾有专文提出质疑和建议。

----广西水利电业公司现已拥有40家控股的县级电力公司,注册资本9.44亿元,直接管理的资产100亿元,年供电量70亿千瓦时,销售收入25亿元,在巩固发展县级地方独立配电公司的同时,也形成了省级地方独立配电公司。

----湖南水电集团公司于2001年12月注册成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级水电集团公司的组建,为实行农网资金统贷统还,推动农村水电电网建设改造和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快速健康发展,2002年5月下发了湘政办函[2002]55号文件,授权省水电集团公司作为农网改造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目前,已有40家市、县电力企业参加省水电集团。全省农村水电总资产300亿元,省级水电集团公司可控可涉资产规模200亿元,有力地推动了农村水电电网建设改造和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

----吉林地方水电有限公司拥有7家控股的县市农村水电企业,注册资本1.43亿元,直管资产10亿元,年销售收入4亿元,年创利8000万元以上。现正进一步朝着激活存量、扩大总量、集团运作、集约化经营、产业化发展、更好为“三农”服务的方向迈进。

----湖北通过农村水电资产重组,组建了省、市、县三级水电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现拥有省级资产2.5亿元,已向现代汉江水利有限公司注入资本金近5000万元,对汉江流域两座共装机40万千瓦的水电项目实行滚动开发,培育市场竞争主体,夯实农村水电基础,提升农村水电行业实力和创新力。

(5)目前全国水利系统已有16家上市公司。

全国还组建了70多家跨县的地区性水电集团公司和水电公司。截至目前,全国水利系统已有新疆“汇通水利”,四川“乐山电力”、“明星电力”、“岷江水电”、“西昌电力”、“广安爱众”,重庆“三峡水利”、“乌江电力”、“涪陵水电”,福建“闽东电力”,浙江“钱江水利”,广西“桂东水电”,湖南“郴电”,河南“世纪光华”,安徽水利,云南文山共16家公司实现了上市,在我国股市上形成了中小水电板块,搭建了再融资平台。当然,这16家上市公司目前也存在一些问题。除股市上的共性问题外,有的有违当年开发中小水电服务地方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三农”的上市初衷,有的与行业越来越脱节,等等,值得关注、研究。

(6)省级水电集团公司和省级水电公司己经发挥并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改革体制,创新机制,实行农村水电资产战略性重组,为促进农水电及电气化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筑了运作平台,创新了运作机制,提供了体制保障。对于保障农村水电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推进大小电网并举共存、和谐协调发展,发挥农村水电国有资本的引导作用和影响力、带动力、整合力,推进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更好地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己经发挥并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今后,在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和促进与保障农民增收等工程中,可以更好地发挥省级水电集团公司和省级水电公司的投融资载体和体制保障作用。中央扶持资金和地方配套扶持资金(包括国有农村水电资源产权,下同)是国有资本,属国家所有。一可依照法定程序,授权委托省级水电集团公司和省级水电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将国家扶持资金的使用权通过签订协议量化给贫困农户农民作为长期股权,并融资引资,建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合作制企业,实施建设和运营。二可依照法定程序,由政府代表、农民股权行使者代表和其他投资者代表进入监事会,对企业进行监督。三可依照法定程序,由几方代表,再加上用户代表,业主(即项目法人)共建管委或协会,对收益分配、发电、上网、购电、用电等事宜进行协调和监管。以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保障可靠廉价供电和农民持续增收,同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和完善长效体制与机制。

16.《水利系统水电改革与发展思路》的中流砥柱作用

(1)冲破了前所未有的波折与困难。

1998年下半年以来,在电力垄断体制的严重影响和水利部门所谓不再管理水电的误导下,全国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受到建国以来前所未有的冲击。正是由于各地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落实施行《水利系统水电改革与发展思路》,改革体制、创新机制、实行农村水电资产战略性重组,四川、重庆、吉林、广西、湖南等省(区、市)率先组建了相当规模的省一级水电集团公司,赢得了农村电网改造资金“一省两贷”,方才为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克服面临的严重困难、继续推进改革与发展,走出了新路子;方才为水利系统参与对《关于加快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电力管理意见》(送审稿)的修改,促进国务院国发[1999]2号文件“批转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快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电力管理意见》”出台,提供了新鲜的实践探索和依据,从而使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冲破了建国以来前所未有的波折与困难。

(2)一份可资鉴证的电话记录。

在国务院出台国发[1999]2号文件前,有一个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8]134号文件,正是由于水利系统落实施行《水利系统水电改革与发展思路》组建了省级水电集团公司和省级水电公司,方才使全面理解134号文件精神成为可能,从而避免和防止片面理解执行134号文件规定,错误地上划、代管自发自管县电力公司。

下面是一份具有历史意义、关系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改革发展、可资鉴证的电话纪录:

“1998年10月13日上午8时15分,水利部程回洲同志,就对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8)134号文件的有关理解问题,请示国家计委基础产业司司长宋密同志,电话记录如下:

程:国办发(1998)134号文件以农电体制改革、农网改造和实现同网同价为目标,进一步部署了农电体制改革和农网改造工作。……下面就文件第5页中的一段,即‘(一)理顺地方供电企业与省级电力公司的关系。为切实加强农村电网管理,对趸售县和自供自管县的电力公司,原则上应上划由省级电力公司直接管理;暂时不能上划的,可以在产权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由省级电力公司代管,或者通过参股入股等方式,逐步改组为由省级电力公司控股的股份公司’的理解问题,想听听您的全面准确的解释。

宋:9月30日,吴邦国副总理主持会议,听取并讨论国家计委《关于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实现城乡同网同价的请示》,会上对于以小水电供电为主的自供自管县的管理体制问题,我们特别提出,这一块是多年来各地结合治水办电,建设农村电气化县形成的,比较完整,可以仍由地方水利系统管理。邦国副总理表示同意,计委包叙定副主任、国家电力公司汪恕诚副总经理以及其他与会成员都表示同意。因此,这一段中对于自供自管县电力公司的上划、代管和控股参股中所指省级电力公司应理解为包括地方省级水利水电公司。

程:清楚了,我们将以适当方式传达下去。

宋:可以,我们也注意做好解释。水利系统要按这个精神,与计委配合协调,作好自供自管县的农电体制改革、农网改造和城乡用电同价工作。”

在国务院[1999]2号文件出台前,各地就是靠这份《电话记录》,去抵制电力垄断体制强势作用下的所谓农村水电企业“电水分开”,“发供分开”,“上划、代管”农村水电电网、供区、资产,以扩大和营造输配一体的行业垄断和区域垄断的有害主张和做法。

17.国务院[1999]2号文件和贯彻实施

(1)朱镕基总理亲自审改签发的2号文件的精神实质。

在广泛征求意见特别是地方、水利系统意见的基础上,1999年1月4日朱镕基总理亲自审改签发了国务院国发[1999]2号文件:《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快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电力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务院2号文件是指导全国农电体制改革、农网改造和农电管理的中央文件。2号文件的宗旨是降低农村电价,减轻农民负担,繁荣农村经济,扩大国内需求。强调要处理好中央电力企业与地方电力企业的利益关系;强调不同的利益主体要以资产为纽带搞好股份制改革;强调自供自管县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改革; 强调自供自管县的承贷主体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确定。2号文件赋予了各级水利部门在农电体制改革、农网建设改造和城乡同网同价中的职责。

紧接着1999年1月5日,朱镕基总理对刚上任的水利部部长汪恕诚讲“你们水利还有很大一块水电”, 要求抓好水利系统水电行业的农电体制改革和农网改造工作。

(2)汪恕诚同志阐述电力工业改革方向。

为贯彻国务院2号文件和朱镕基总理讲话精神,1月13日水利部部长汪恕诚在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结束时的讲话中,专门就水利系统水电、农村水电问题讲了重要意见,特别是深刻地阐述了电力工业改革方向。汪恕诚指出,我国电力工业的改革方向是把现在的电力系统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发电端,建立独立发电厂或独立发电公司,独立发电厂(发电公司)可有若干个,都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它与电网是买卖电关系;二是配电端,原则上以县为单位组织配电公司,几个县在地区形成小电网也可以组织地区配电公司,县、地级配电公司有自身的电源;三是省级高压输电网,每个省(区、市)有一个省级高压输电网公司。省级水电公司,是与县、地级配电公司和发电企业有资产联系的公司,其性质属于配电公司,可以作为省级承贷单位。

(3)全国水利系统召开农电体制改革会议。

1999年2月5-6日,水利部在成都召开了全国水利系统农电体制改革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2号文件,研究部署全国水利系统农电“两改一同价”、农村水电电气化县建设和农电管理工作。会议由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筹备组组长程回洲主持,与会同志收看了汪部长在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上的总结讲话录像,水利部副部长张基尧作了大会报告和总结讲话。会议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2号文件、坚持电力工业改革方向、对水利系统农电改革准确定位、认真实施农村水电自供自管县“两改一同价” 工作、结合“两改一同价” 工作加快第三批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建设、加强水利系统水电行业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并作了工作部署。 1999年3月17日水利部以水办[1999]115号文件向各省(区、市)水利(水电)厅(局)下发了关于水利部贯彻落实国务院2号文件的《实施意见》。

(4)新一届水利部领导班子建立后,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接着成立。

新一届水利部领导班子建立后,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水利部新“三定方案”和国务院2号文件规定与赋予水利部的职责,经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批准同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中编办字[1999]73号文件批复水利部成立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以下简称水电局)。6月30日水利部以水人教[1999]349号文件通知各地。这是在国务院机构改革中采取的一项新的重要举措,是全国水利系统世纪之交的一件大事, 对于在21世纪继续推进水利系统水电改革与发展有着决定性意义。

水利水电管理与实务篇(4)

水电建设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内容是对建设成本的管理。这个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主要是在建设过程中所使用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间接成本主要是在建设过程中所需要的经营管理费用。任何工程建设的过程都不可能一帆风顺的,随着建设的进行就必然产生例如建设质量、工程保修、工期的延长等一系列无法预料的问题,这些问题必然造成建设成本的增加,所以需要对成本进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和控制。

二、水电建设工程项目财务管理的内容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根据财经法规制度,按照财务管理的原则,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水电建设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要做好资金预算与实际花费的对比,还要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款的支付和支取有明确的账目,同时财务人员要对各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要结合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对整个建设项目预算进行全方位的财务管理,如果出现预算的偏差就需要及时进行财务调整,以保证整个建设项目预算没有超过制定的财务计划,主要目的在于保证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现金流量,控制建设成本,防止在建设过程中现金流的断裂,同时尽可能的合理降低成本。

三、协同管理概述

协同管理主要是指通过计算机系统中对水电建设工程项目的各个方面进行信息搜集,进一步对信息的实践、空间以及功能结构的组合,从而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进而提高工程项目的建设效率和进度,使得水电建设工程项目能够按期或提前完成。在水电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一个良好的成本控制和财务管理,具体的办法需要财务部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处理,这样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水电建设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工程成本的信息搜集不完整。在工程成本与财务系统管理中,信息的完整性有着重要的作用。在水电建设工程项目成本控制中,由于对设备材料的市场信息以及人工成本等内容的掌握不够详细,从而出现工程成本的信息搜集不完整,使得在与财务协同管理中很容易出现问题,进而影响工程成本与财务协同管理。2.成本计算方式落后。在水电建设工程项目实施中,成本计算方式落后也是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成本计算方式的落后使得各方在进行成本计算时,会出现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现象,没有根据现今社会的发展趋势对水电建设工程项目的成本计算方式进行创新,影响整个水电建设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的准确。3.造价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造价人员的综合素质对于水电建设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与财务协同管理有着重要的影响。在造价人员的专业水平不高、经验不足的情况下,将严重影响水电建设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与财务协同管理。因此,加强对工程成本计算人员的综合素质培养,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增加其工作经验也是水电建设工程项目实施中需要关注的重点。

五、水电建设工程项目成本控制与财务协同管理的要点

1.施工前准备阶段的协同。在水电建设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与财务的协同管理中,前期的施工准备是项目的重要阶段。在进行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前期,首先要对水电建设工程项目的整体工程量进行分析和研究,再对市场的环境、市场经济和市场因素进行分析,要重点对项目效益和建设成本进行计算,进而把控水电建设工程项目的整体情况。此外,必须对于市场中设备材料、施工环境以及施工的人工费用进行实时观察,进而把握成本控制与财务协同管理,保障后续的施工工序顺利实施。2.筹划阶段的协同。在水电建设工程项目的筹划阶段,需对成本与财务进行协同管理,进而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在筹划阶段要注意几个要点:一要对水电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成本以及财务成本进行系统分析,在造价成本中设备材料成本、人工费用以及其他费用等都是其中关键,同时在造价成本中,市场对施工的成本影响较大,在进行对造价成本的筹划时,要考虑到市场因素对其的影响;二要对水电建设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对水电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使用和还款能力进行分析,同时还要对建设中风险因素的大小进行研究分析,进而将水电建设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在预期的范围之内。因此,在水电建设工程项目的筹划阶段,要实现工程成本与财务协同管理。3.施工阶段成本控制的协同。在水电工程施工阶段借助财务管理对项目进行成本控制,进而实现成本控制的协同管理。通过对水电工程的成本进行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以及考核等,将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同时,利用财务管理的手段通过对企业的项目核算,加强对成本的控制,保证施工的顺利实施,保障水电建设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4.竣工后评价的协同。在水电建设工程项目的后评价阶段,对工程项目完工后进行协同管理也是其中的重要一项。在水电建设项目工程完工后,竣工后评价以及财务进行协同管理同样重要。因此,在竣工阶段要与财务进行协同管理。在对水电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标准进行评价时,财务管理要对竣工的工程中相关内容进行评价,对项目进行财务效益、环境效益以及社会效益的评估,从而对整个水电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整体的评判,进而完成水电建设工程项目整个施工工程项目的评级工作。因此,在水电建设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与财务协同管理中,要对竣工后评价进行财务协同管理,保障整个水电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

六、结语

总而言之,在我国水电建设工程项目中,加强对水电建设工程项目成本控制与财务协同管理,进而保障水电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因此,在水电建设工程项目中,在施工前的准备阶段,要对工程的成本信息进行搜集,在筹划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后的阶段等,都要对工程的建设成本进行控制和把控,不断加强对水电建设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和财务协调管理,保障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水电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

作者:李景相 单位:广西水利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王茹.浅谈水利水电工程中财务管理以及成本控制[J].财经界,2014(3):202-202.

[2]陈峻锋.基于项目成本控制的水电施工企业财务风险管理[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4(12):188-190.

[3]姜亚斌.水利水电工程中财务管理以及成本控制浅析[J].自然科学:文摘版,2015(9):00225-00225.

水利水电管理与实务篇(5)

一、前言

目前,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了更好的提高我国国民的生活质量,造福于国民,在这几十年里,在我国大力兴建水利水电工程,三峡水利工程、葛洲坝水利工程、南水北调工程、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等等,使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并且得到了世界的广泛重视和好评。根据2011年7月份我国水利工作会议的思路部署,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发展已经逐步从原先的开发阶段上升到综合治理阶段,因此,更加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水利水电工程的管理力度,尤其在水利会计管理方面,更应该适应当前我国的水利发展态势,做到根据现代财务会计管理理念的要求,做到与时俱进,规范水利工程方面会计的管理流程,确保会计账务的清晰、准确、真实、完整,不断创新先进的管理工作模式,建立和完善水利工程会计工作管理制度,从而更好的促进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关于如何提高我国水利水电工程会计管理水平的研究和分析

由于现阶段我国对水利水电建设投资巨大,使各个水电工程施工单位之间的竞争变得更加日趋激烈,许多水利建筑施工企业越来越认识到财务管理对于企业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重要性,企业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取胜,就需要有规范、高效的财务会计管理作为有力地支撑。以下就如何有效的提高我国水利水电工程会计管理水平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和分析,具体如下:

(一)水利工程会计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根据2011年7月份我国水利中央工作会议方针政策的有关要求和部署,以及当前我国水利建设工程的发展局势来看,为了更好的促进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发展,我国水利建设行业正在面临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水利建设施工企业也同样面临着改制的状况,我国的水利行业正在朝着政企分开、产权清晰、权责分明的方向发展,将水利工程逐步推向市场化,为了快速适应目前的发展局势,在水利会计管理方面应当根据工程单位的具体情况,对现有的水利工程会计管理制度进行大胆的改革,与先进的会计管理理念相接轨,有效的确定目前水利会计的管理模式,不断创新水利工程会计管理的制度。建立水利建设工程集中支付财务管理制度,主要是将水利事业的资金通过国家财政进行统一的管理,通过集中支付的形式,保证了水利各项资金的合理应用,这样可以有效的控制水利建设的预算,减少了中间的不必要环节,提高了会计管理的效率,同时建立关于水利建设方面的国家财政管理制度,确保对水利工程会计财务管理的审核、考核以及监督,使其更好的发挥财政集中支付的作用。此外,在水利工程会计改革中,要加强对水利会计集中核算的管理,可以有效的对水利财政的资金使用状况、去向、产销信息以及效益状况进行核实,为工程的全面管理和进展提供具有价值的参考建议,有利于水利工程的管理。但是,对于水利工程所涉及到的预算单位过多,工程规模较大、资金变动频繁施工单位来说,水利会计集中核算的管理模式不适合采用,因为这样会导致企业财务管理成本过大,降低了水利工程单位的经济效益。

(二)水利工程项目会计控制的研究与分析

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对水利工程资金的安全管理是非常重要的,资金的合理利用直接影响到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的进展和取得的经济效益,从而实现对水资源的合理利用。那么如何有效的提高水利工程项目的资金安全管理呢?我认为需要从水利工程项目会计控制做起。水利工程项目会计控制管理,可以有效的保证施工建设单位资金的合理利用,避免在建设生产中出现资金运行的危机和投资风险。目前,根据我国的水利发展状况分析,国家正在大力发展水利建设事业,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投入资金很大,为了适应新形势,需要在水利水电建设中加大对内部财务会计的控制管理力度。从现阶段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行业整体情况看,在水利会计管理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随意截留、挪用水利管理资金、私自改变水利工程投资计划和预算等情况时有发生,这些违规举动,严重影响到水利工程的进展和资金安全。为了改变这一不利局面,规范我国水利工程会计管理,2001年期间,我国财政部制定并下发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工程项目(试行)》,为更好的对水利工程施工单位进行会计控制管理提供了规范机制。为了充分发挥水利工程会计内部控制的管理职能,水利施工企业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的工作程序,确定水利工程造价分析,预算编制、款项支付状况、工程决算资金等方面的会计控制要求,设立完善的会计账务凭证,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各环节的资金走向,进行如实记录,从而对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进行缜密的控制。此外,在会计控制环节中,会计管理人员要善于抓住关键的控制点,做到有针对性的控制,以水利工程项目中的核心环节为主要控制的突破口,提高会计控制的效率。

三、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对水利工程会计在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中的重要性进行了分析,并对如何提高我国水利水电工程会计管理的思路和方法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和探讨,为了更好的适应目前我国水利工程的发展局势,在水利会计管理方面应当对现有的水利工程会计管理制度进行大胆的改革和创新,与先进的会计管理理念相接轨,做好水利工程的会计控制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的安全运行,为水利工程的顺利竣工打下基础。

参考文献

水利水电管理与实务篇(6)

中图分类号:F275.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7-0114-02

当前,以建立公共财政制度为主体的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特别是财务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部门预算三项制度改革,提高了相关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了水电建设与流通资金规范管理,也为水电企业做到了快、灵、稳的服务质量,但同时也带来了水电财务部门的监督服务内容质量、手段方法的调整和变化,对水电财务的监管和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水电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适应后金融危机时代地区经济发展的特点和要求,尽可能满足市场需求,按照需求优化并使用配置各类资金资源,合理利用好资金,尽最大可能优化资金结构,提高使用效益,服务好水电企业并保证国家发展建设为最大目标,突出重点,提高服务意识,创新服务管理机制和模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促进水电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依法规范各类水电资金管理和服务

1.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及不同类型水电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同时,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一系列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事,但以为相关企业做好服务为规范保障前提,保证各项财务活动依法办理,按规矩办理,坚决清理小金库,规范各类水电资金的管理。

2.进一步完善水电资金各流转环节的监督管理机制。要从单位的银行账户人手,切实加强对银行账户管理,彻底清理、整顿、归并银行账户,坚决杜绝一切制度外收支和小金库的存在。要健全资金的申请拨付制度,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资金的拨付手续。强化对工程项目的审查验收,确保资金按计划批复的项目及用途使用。水电项目要切实做到事前有预算,拨付有依据,事中有监督,事后有验收,强化对水电资金拨付使用全过程的监督。

3.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对水电资金的监督检查。水电财务管理部门在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审计检查的同时,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做好对各类水电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即:资金使用与工程项目相结合,确保资金真正用到工程项目上;资金使用与各项规章制度相结合,确保各项经济活动步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资金使用与资金使用者的责任相结合,增强资金使用者的责任感;资金使用与监督检查相结合,确保资金拨付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到哪里。要建立内部自查和外部检查两套资金使用监管体系,对基层单位水电资金的检查监督,做到资金监管重心下移。对以前年度水电资金使用情况实行追踪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资金监管关口前移。要将定期财务检查和单位自查经常化,专项财务检查专题化,汇报财务管理情况制度化。通过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强化对水电资金的监管。

二、用足、用活增加水电投资的既有政策

1.要抓住主渠道,争取各级财政对水电的投入。通过编制年度预算,向各级财政部门讲清楚水电工作为什么、干什么、怎么干、效益如何,有理、有据、有力地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保证各级财政部门对水电的投入不低于同级财政年度的增长比例,使水电建设有一个稳定的资金来源。

2.加大各项规费的征收力度。有政策不会用,有制度不敢用,拿着金碗找饭吃,这是目前水电财务管理部门存在的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水电财务管理部门应转变观念,放下架子,加大水电各项规费征收力度,抓好水资源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收费的征收工作,强化经营性收费管理,切实把水费收缴到位。

3.采取多种形式筹措水电资金。充分利用水电单位的水、土资源及设备、技术优势,通过资产重组、股份制、租赁、拍卖、承包等形式,盘活存量资产,筹集水电资金。对有直接经济效益的水电项目,可积极利用社会融资和银行贷款。只要符合国家的大政方针,符合水电发展实际,有利于增加水电投入,就应进行改革尝试。

4.切实落实配套资金。项目实施前,由地方财政部门出具匹配资金承诺书或保证书。地方财政(政府)出具了正式匹配资金承诺函后,主管部门再批复工程计划,下达工程建设资金,从而保证中央与省级的重点项目配套资金的落实。

水利水电管理与实务篇(7)

做好水利水电科技档案管理工作,是提高企业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为实现水利水电科技档案的科学管理,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指导水利水电科技档案实行科学管理,因此,研究水利水电科技档案现代化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把握科技档案管理的特点

水利水电科技档案产生于整个水利基本建设全过程,科技档案管理是企业维护和扩大再生产的主要依据,是现代化水利水电建设发展的重要依据和宝贵财富。专业性是实现科技档案科学管理的重要依据之一,总体程序和内容紧密连接,不同专业的互相交叉,都是建立在科技档案专业性特点的基础之上的。在科技档案的管理中,种类和类型的多样性是科技档案的又一明显特征,各个设计阶段、各专业互相渗透,缺一不可,使科技档案呈现出多样化的鲜明特点。在水利水电工程在勘测设计过程中,我们要在“立足档案,面向社会,增强社会档案意识,规律性地形成一系列相关的科技文件整体,说明科技档案管理具有一定的成套性,此外,相比于其他档案而言,科技档案的现实性在归档后仍然很强。在水利水电科技档案现代化管理过程中,应结合水利水电生产、科研活动的特点,构建科技档案管理的平台,用现代管理思想武装水利水电科技档案工作,使其在现代水利水电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2、加快水利水电科技档案管理的现代化建设

科技档案是水利水电企业历史的见证。水利水电科技档案要使每一个工程的档案资料在今后的利用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加快水利水电科技档案管理显得至关重要。加快水利水电科技档案管理的现代化建设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2.1提高科技档案管理水平

收集、归档、组卷、程序录入、编目、保存是是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加快水利水电科技档案管理的现代化建设,提高科技档案管理水平,一是要实施科学的“流程控制”方法,利用先进的管理软件统筹管理整个水利活动。二是要采用科学规范的标准,严把档案归档的质量关,档案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载体材料,保证文字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按照执行档案管理的规程做好管理工作。三是纸质文档要根据《科技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认真组卷并进行程序录入,档案管理人员要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对应当归档的科技文件材料加以验收。四是要竣工工程图必须加盖竣工图章,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也必须加盖其专用章再归档。五要优化硬件设备,加大对科技档案管理的投入,提升档案库房的保管环境,确保档案处在最佳环境而保证档案不受损害。只有做好这些基础工作,才能提高科技档案的科学管理水平。

2.2加快科技档案管理进程

作为水利工程单位,科技文档将逐步替代传统的纸质档案载体,加快科技档案现代化管理的进程,一要建立统一的档案管理平台和网络系统,实现档案管理工作标准化管理,形成高效管理和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的网络管理系统,达到档案管理自动化、信息传递网络化的目的,进而提高档案的利用率。二要积极推进科技档案数据库建设和多媒体数据库建设,以计算机技术的应用作为档案管理工作技术现代化的中心,提高档案检索、内容查询功能的实效便捷,实现档案信息数字化、存储海量化。三要严格按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的要求,全面收集、安全管理、使档案管理向着信息化方向发展。

2.3完善科技档案管理制度

1) 作为水利工程单位,应该根据国家水利部的《科学技术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有关法规为准绳,制定出本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以确保其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2) 建立科技档案统计台帐,做到帐实相符;建立查、阅、借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做到查阅、借阅有登记,利用效果有记载。

3)规范档案业务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科技档案分类大纲、保管期限,使档案业务工作井然有序。

3、科技档案在水利水电建设中的作用

3.1激发水利水电科技档案活力

(1) 优化整合。针对水利水电科技档案是水利活动真实、完整、准确记载的规律性,根据每个主题要求,收集整理工程资料,通过整理、分类、鉴定、保管、积极挖掘档案内在价值,总结规律,对档案进行提炼,使档案信息不断增值,使分散的档案信息资源得以整合。

(2) 将整合的资源信息与电子网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对科技档案进行现代管理。将整合的资源信息与电子网络相结合,以确保整合后的档案信息资源能够以有效手段为本单位提供便捷、高效的档案信息服务。

(3) 加强规划。通过完善各部门、各单位的分工协作,规划档案工作,制定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并积极组织他们参与此项工作。

3.2强化水利水电科技档案的服务效能

(1) 在服务的内容和方式上,加大催、归档力度,以最好最全的档案资料为使用者提供查看、借阅,充分利用档案管理系统,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形成一个能齐全的检索体系,以满足使用者的要求。

(2) 在服务机制上,要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积极主动地参与科技人员有关活动,尽力保持科技档案信息随机供应的态势,积极参与档案学术交流与协作。为各项工作提供翔实的档案信息。

(3) 以适应电子信息技术革命给档案工作带来的影响和变革,积极开展档案编研和开发利用工作。建立不同层次的档案数据库,严格限定利用者的使用权限,确保档案信息网络传输和利用的安全,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结语

总之,科技档案真实地记载了水利水电工作的科技思想、科技方法和科技经验,是履行了相关手续、集中保管起来的科技文件,唯一直接记录和储备了原生信息。加强档案管理的研究是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在水利水电建设中,管好、用好科技档案可以降低劳动成本,避免重复劳动,提高经济效益。参考文献

水利水电管理与实务篇(8)

1、物业服务合同的性质

在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实行的是福利分房,由政府房屋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这些公有房屋,也有各单位自己投资建设,由单位安排专人管理房屋的情况,都带有极为厚重的行政管理色彩。用户与房屋管理者之间一般是所属关系,处于被管理和被领导的地位。

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房屋所有权转归个人所有,享有了自主选择管理人的权利。物业管理企业通过合同获得物业管理的权利,为全体业主提供服务。根据合同,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相应的服务,而业主要支付对应的物业服务费用。从这一方面来说,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之间是民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平等的主体,享有相当的权利和义务。[1]两者之间成立的是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原则。所以,物业服务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成立的民事合同,适用合同法的一般原则。

2、物业服务合同的特征

(1)物业服务合同是典型的民事合同,它不同于委托合同,是合同法十五种有名合同之外的无名合同,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型合同。它以提供物业服务为主要内容,协调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之间的关系,是关系人们生活居住的重要合同。在2002年稿的《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中,增加了物业管理合同,其第1318条定义为“物业管理合同是物业管理人受业主或者业主团体委托,为委托人持续处理物业管理事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将它定性为委托合同。但是在200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法(草案)》合同编则仅增加了保证合同一章,并未对物业服务合同作出规定。我个人认为,基于物业服务合同的典型性和重要性,而《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服务合同规定极为简单,应该在合同法中增设物业服务合同,以规范和指导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的行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在法律未作出明确规定时,则可适用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2)物业服务合同实现了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2]现代社会高速发展,要求实现社会化大分工,每个人精通自己行业的专业技术,而其他工作交由该行业的专业人员完成,知识专业化,行业分工化,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物业管理企业拥有专门物业管理技能,利用自己的技术为业主服务,行使管理权。业主是物业的所有人,基于所有权对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监督。

(3)物业服务合同是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物业管理企业提供房屋及配套设备的养护、维修,小区环境卫生清洁和保安等服务,业主支付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是相互对应相互依赖的。物业服务收费的一项基本原则是质价相符,充分反应了其双务性的特点。

(4)物业服务合同是有偿合同,要式合同。

3、物业服务合同是否委托合同

有人认为物业服务合同是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委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3]物业管理企业受业主聘任,为业主提供服务,代替业主管理小区物业及相关事物。从这点看,物业服务合同与委托合同有相似之处。但仔细分析合同的特点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物业服务合同与委托合同存在极大的不同,不能将物业合同归属于委托合同。

(1)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处理委托事务,产生的法律后果有委托人承担。而物业管理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有自己的经营方法,在业主将小区委托于其管理时,它以自己的经营费用,自己的名义开展业务,并独立承担对外法律后果。

(2)委托合同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而对于物业服务合同,除合同约定的条件成就外,物业管理企业不得随意解除合同;业主委员会只有在业主大会以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决议后才能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也必须满足合同解除的相关条件。

(3)委托合同一般是无偿合同、不要式合同。物业管理是一种市场经营服务型企业行为,物业管理企业提供服务,业主支付报酬,是有偿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有的地方物业管理条例还要求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是典型的要式合同。

二、物业服务合同的订立-业主选择物业管理企业自由

根据契约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相对人。在物业服务合同中表现为业主可以自由选择为其提供服务的物业管理企业。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开发商在房屋竣工出售前,常常选定一个物业管理企业为它管理物业,即前期物业管理。通常,该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是开发商的下属企业,与开发商利益一致,或者由原来的房管所转变而来,受到行政单位制约。开发商捆绑销售,强制业主同意其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或者行政部门加以干涉,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业主的选择自由。虽然业主大会成立后,可以通过决议选择其他的物业管理企业,但是多数情况下,业主们出于方便等考虑,会接纳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继续为自己服务。等到出现问题时,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业主常常处于弱势,其利益难以追回。所以,要保障业主的权益,首先要规范物业管理企业,使之与房地产开发商和行政单位脱钩,成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现物业管理企业和开发商之间的平等主体关系。只有这样,开发商才能从维护整个物业的角度,选择合适的物业管理企业,符合业主的利益,同时能够防止传统的行政权力干涉业主的选择自由。2001年9月,景洲大厦在深圳首开先例,第一次由业主投票表决成功炒掉了地产开发商属下的物业管理公司,使房地产行业流行多年的“谁开发谁管理”的物业管理模式成为终结,在地产物管界引起了轩然大波,被媒体称为“景洲事件”,得到了国家建设部的肯定,推动了中国房地产物管行业的改革,其目标就是“房地产必须与物业管理分离”,[4]为业主更好的行使自由选择权提供条件。

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的自由是业主们的自由,其权利是以在业主大会中行使投票权的方式实现的。“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实行的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所以单个业主的自由是受到一定限制的。物业服务合同是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签订的。实践中出现了业主委员会为了物业管理企业所给的好处,而在选定物业管理企业或者议定具体条款时,与业主大会的决议不符的情况,这样的行为无疑侵犯了业主的权利,业主可以联名要求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罢免业主委员会,同时申请法院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恶意串通,侵害业主利益为由而宣告物业服务合同无效。

三、合同主要条款-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接受业主聘请,对城市住宅小区内的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开展维护、修缮、整顿服务以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作为物业合同的一项主要条款,服务收费关系到每一个业主的切身利益,是现今物业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也是物业纠纷中涉及最多的问题。[5]

1、合同相对性原理-物业服务费的交纳

合同关系具有相对性,它主要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另一方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讼;与合同当事人没有发生合同上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人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讼,也不应承担合同的义务和责任;非依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6]所以,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物业服务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过程中,必须明确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不要和其他合同相混淆。

(1)区分物业服务合同和售房合同

要注意,物业服务合同与售房合同是两个独立、互不相干的合同。售房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购买人(业主)和房地产开发商,物业服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则是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

在实践中,许多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吸引更多的购买人,把物业管理也作为一个卖点,打出“如购买房屋则送(免)半年物业服务费用”这样的促销广告。这实际上超出了其售房合同的范围。虽然业主可以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由开发商代替业主交纳半年的物业服务费用,但实际履行时,由于得不到开发商的实际承诺常常引起争议,业主利益无法得到保障。有的开发商在其售房合同中约定了物业服务的内容,在房屋交付之后,把物业交由自己下属的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某一个部门管理,实际上提供的物业服务水平低下,并且以维护开发商利益为主,忽视业益。所以,业主在购买房屋时,一定要理清楚这两者之间的关系,签好售房合同,不要被开发商的“物业”条款所迷惑。

正因为物业服务合同和售房合同时相互独立的,所以物业服务费用与购房款无关。因而,开发商不能以业主没有预交物业服务费用而拒绝交付房屋,同时买房人也不能以房屋存在缺陷而拒绝支付物业服务费。对于前期出现的遗留问题,如果保修服务可以解决的,通过保修服务解决。通过保修服务解决不了的问题或者其他非保修方面的问题,应该由开发商负责解决。开发商应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合同约定等,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开发商和买房人都只能依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义务和追究相对人的责任,从而保护自己的权利。

(2)物业管理企业不能以停电停水的方式逼缴物业服务费用

目前,很多居民小区都出现了物业管理公司用停电停水的方法相威胁,逼迫业主交纳拖欠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情况,消费者协会的统计也表明这类投诉处于前列并有不断上升的趋势。[7]这类问题,涉及到业主的日常生活,极易引起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矛盾,导致业主的愤怒。对于其处理,应当引起重视。

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主要是依据物业服务合同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实际工作中,物业管理企业往往基于委托向业主代收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用。而且,物业服务合同中也往往订有业主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停电停水的条款。因此,物业管理企业普遍认为,业主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停水停电,既是合同的约定,也符合常理,并没有不妥。

同样,物业服务合同与供水供电合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涉及不同的合同当事人。小区业主供水供电合同的相对人是供水公司和电力供应公司。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用水用电人有义务交纳水费和电费,供水供电公司有义务按照约定供水供电。也就是,用水用电人有要求供水供电的权利,而供水供电公司相应的享有收取水费电费的权利。根据双务合同履行中抗辩权行使的原则,如果用水用电人不履行交纳水费电费的义务,则供水供电公司可以拒绝履行供水供电的义务,即供水供电公司此时有停水停电的权利。可见,享有停水停电权利的权利人是供水公司和电力供应公司。物业管理企业并不是小区业主的供水供电人,不享有停水停电的权利。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在业主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情况下,赋予物业管理企业停水停电的权利是不合理的,因为这一约定侵犯了供水供电人的权利。在合同法上,这属于涉他合同条款,这种条款必须经过第三然即供水供电人的同意,否则是无效的。并且,由于供水供电义务所对应的是交纳水费电费义务,即使供水供电公司授权物业管理企业代替其收取水费电费并可以停水停电作为收取费用的手段,物业管理企业也不能以停水停电催缴物业服务费用,只能以它来催缴水费电费。因为,供水供电不是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其从供水供电公司得到授权的范围是有限制的。

水利水电管理与实务篇(9)

水利电子政务系统是水利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该系统的建设,建立起以各种水利业务管理应用为基础、综合信息处理为纽带的政务工作平台,提高水利部机关、流域机构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通过对外宣传门户的构建,实现政务公开,促进社会监督。基于统一技术架构、技术标准,统筹组织建设良好的政务工作环境,实现水利部与七个流域机构之间、不同应用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目标,为水行政管理、公众服务、辅助决策提供信息支撑,加快实现办公自动化、政务公开化、管理一体化和决策科学化。

访谈专家

现代水利周刊:水利系统与其他行业的电子政务系统建设相比,有哪些区别,哪些特点?

蔡阳:水利电子政务建设项目考虑到现有条件和技术积累,在本期建设任务中重点安排了综合办公、规划计划、人事劳动教育、国际合作与科技4个部机关与流域机构共有业务的应用开发,相对其他金字号工程更多涉及业务建设的情况,水利电子政务建设项目本期建设内容仍属通用业务内容的建设。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建设范围同时覆盖部机关和七个流域机构。

基于8个分别批复的小型基建投资项目,为确保“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协同办公”目标的实现,有效降低项目建设风险,部机关和各流域机构以“1+7”模式,采用“应用集中委托开发、系统分别部署、内容个性化定制”的开发技术路线。

确立了基于共用平台的应用开发原则,首次大规模采用中间件技术,“1+7”按照“平台同构搭建、单项业务应用基于统一环境开发”的技术策略。

进行了部、流域机构项目法人牵头,相关司局、业务部门协同配合,总体组、专题组相结合的项目建设组织模式,系统软硬件、公用平台和综合办公、规划计划、人事劳动教育、国际合作与科技四大单项业务应用均采用“统一招标,合同分签”的方式组织实施。其中总体组侧重负责软硬件的统一采购、公共平台的选型与搭建、统一信息资源管理体系和CA身份认证系统的建设、三类门户网站(即政务外网门户、政务内网门户、国办专网门户)和应用整合策略等整体技术策略的把握,各专题组分工负责相应单项业务应用的需求调研、功能梳理和开发定制的协调配合工作。

为确保项目预期目标的顺利实现,制定了“平台建设先行、合理控制规模、保障共、有序整体推进”的技术步骤。通过运行环境、公用平台和业务应用的同构搭建,为实现水利部与七个流域机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创造条件;平台建设先行是指各种水利单项业务应用必须在水利电子政务公用平台的支撑下基于平台统一标准进行开发;合理控制规模是为了合理划分应用范围,避免应用间不合理的交叉和重复;保障共是指在进行单项业务应用开发时,充分广泛进行水利部机关和流域机构需求调研工作,通过集中进行共的集中开发,保障其核心功能实现的一致性,并尽可能通过差异化内容定制满足个性化需求;有序整体推进是指为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在选择适宜的体系架构和应用支撑系统软件在完成平台先行搭建的前提下,各部分同时整体推进。在平台开发初期,主要是选择适宜的体系架构和应用支撑系统软件,由总集成商负责制定平台相关的开发技术标准,同时,开展各单项业务应用需求的细化,并提出其他开发商不同的应用需求,在平台上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单项业务应用的开发部署。

现代水利周刊:如今水利电子政务系统建设进展如何?

蔡阳:项目建设于2004年底正式启动,在水利部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各项目法人单位的精心组织下,在水利电子政务项目建设总体组、各专题应用工作组的共同努力和各相关单位、部门的积极配合下,项目建设正按计划有序进行。

采用“统一招标,合同分签”方式组织实施的1个公用平台和4个单项业务应用已全部完成任务委托并已取得部分阶段成果。软硬件产品的采购和安装基本完成,公用平台开发已完成首个版本,并已完成在部机关和六个流域的安装部署;综合办公应用已在部机关全面试运行并进入流域部署定制阶段;人才培训网管理系统正在进行二级部署模块的集成测试,首期的培训课件也已完成开发,正在进行调试;规划计划业务管理、人事劳动教育业务管理、国际合作与科技业务管理三个单项业务应用已完成部机关和流域范围内需求调研,正在进行需求分析和功能梳理。

现代水利周刊:水利电子政务系统规划设计需注意哪些问题?

蔡阳:水利电子政务建设还处于发展初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三要表现在: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程度低,业务应用相互分割的情况依然存在,面向公共服务、协同监管和决策支持的应用水平仍旧不高,绩效评价机制亟待建立,重建设轻应用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转变,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尚不健全等。

“十一五”是水利电子政务发展的重要时期,在下一步的规划设计与建设中,在强化纵向业务间的互联互通的同时,推动横向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重点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进一步推动电子政务从部门分散建设向整体协同建设转变;强化电子政务系统对各部门核心职能的支撑能力;加快电子政务系统建设重点从提高办公效率向提升政务效能转变;推进电子政务系统跨密级、跨安全等级的应用;重点加强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经济社会效益明显、业务流程相对稳定、信息密集、实时性强的政府业务系统建设;推动各部门业务系统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按需协同互动。

现代水利周刊:今后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将要达到什么标准,能够发挥什么作用?

蔡阳:依据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和国家电子政务“十一五”规划,至2010年,覆盖全国的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基本建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初步建立,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形成,标准化体系基本满足业务发展需求,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50%以上的行政许可项目能够实现在线处理,电子政务公众认知度和公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有效降低行政成本,着力提高政府监管和提供公众服务的能力。

水利电子政务建设将在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下,通过对水利业务需求和功能的系统梳理,基于统一的技术架构、标准和环境,进行数据资源和应用系统的整合与开发,实现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之间、各类业务应用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协同办公和政务公开,全面支撑水利行政事务的处理,提高水利业务工作效率,提升水利政务信息化整体水平。

链接

水利电子政务内涵

狭义上的电子政务就是平常所说的政务工作电子化,即政府在公共管理和服务等政务工作中,全面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进行办公、管理,为社会提供各种公共服务;广义上的电子政务既包括各级行政管理机关以及其他公共部门的政务工作信息化,也包括各级党委党务工作的信息化。

水利水电管理与实务篇(10)

工程项目管理是指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通过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现场布置与管理制度、现场卫生管理制度、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和进度管理制度等),可以有效地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不仅为现场施工人员提供参考,确保施工人员有章可循,且方便管理人员开展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1.2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1合同管理不够严谨施工合同对于施工企业及分包企业具有严格的法律约束效率,合同管理是否有条理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施工各方的利益,以及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风险。然而,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由于合同管理不科学,造成工程造价控制存在问题,在后序工程施工中产生索赔问题。例如,水利水电工程的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技术条款与工程清单的数量不一致,导致在后期竣工结算时产生纠纷。

1.2.2监理监督力度不严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监理监督力度不严,造成工程建设施工质量、成本控制存在严重的不足,不仅损害建设单位的利益,且影响建设行业对监理单位的态度。

1.2.3索赔不及时,方式不合理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常因非施工单位因素而造成工程出现索赔现象。但是,施工单位在处理工程索赔问题时易出现索赔方式不合理,索赔意向提交不及时,造成工程索赔处理结果不理想。例如,由于设计方案出现工程变更引起的索赔,由于外界因素引起的工期延长,或是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的索赔等。

2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的任务

水利工程项目管理任务较多,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的类型不同可以将项目管理任务划分为以下几大类。

2.1协调、组织任务

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协调、组织任务是关键工作,是保障工程顺利开展的重要手段与方法。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通过协调与沟通任务可以有效地明确工程在不同阶段需要完成的工作,以及工程实施中的难点、质量事故点等,然后采取有效地解决措施加以控制管理。组织任务是根据规章制度来明确工程实施过程中各部门的任务、责任等,从而有效地调动工程建设中施工人员的劳动积极性,以促进和保障工程的正常建设实施。

2.2计划任务

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工程规模、施工特点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按照计划开展,合理安排工程目标。同时,根据工程实施过程中状况,及时调整计划。

2.3控制任务

在水利水电工程实施过程中,控制任务主要针对工程的合同、技术、质量、成本和进度等进行有效的管理控制。其具有以下特点:第一,结合水利水电施工工艺、施工技术及安全生产等,合理安排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流程;第二,全面规划,统筹安排,保证重点,优先安装关键工程,确保施工进度符合工期要求;第三,充分利用现有机械设备,提高机械化程度,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效率;第四,合理布置施工平面图,尽量减少临时工程、二次搬运,减少施工用地,降低工程成本;第五,按照计划安排施工进度,科学安排冬、雨季项目施工,保证施工能连续地、均衡地、有节奏地进行。

3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

研究发现,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主要分为3种:代建制模式、工程建设监理模式和平行发包模式等。

3.1代建制模式

该管理模式主要是由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其并不用于经营,且由政府聘用有相关工程管理资质的公司进行工程建设阶段的管理工作,待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再交予政府部门进行管理。该模式开始仅在一部分区域进行试点实施,而后随着管理模式的逐渐成熟,开始应用于更大范围的项目管理。

3.2工程项目监理模式

监理模式主要是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成本、进度进行全面监督的一种模式。并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工程索赔等问题做监督、检查,确保水利水电工程的顺利开展。

3.3平行发包模式

平行发包模式是在建设监理、项目法人等管理模式的基础上衍生出的一种新型管理模式。主要是指建设单位将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根据工程内容拆分为几部分,分别发包给几个施工单位,并与他们分别签订施工合同,各个施工单位之间为平等关系,不存在总包与分包之间的对立地位,可以有效地实现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在平行发包管理模式中,政府部门起监督管理,而工程投资单位需要将工程项目分解几个相等的部分,并选择合适的承包单位。在平行发包管理模式中,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实施监督与管理。

4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选择

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模式选择时,需要根据工程特点、市场行情、业主要求选择合适的管理模式。

4.1业主要求

建设单位对工程的要求主要有质量目标、进度要求、成本要求及可承担的风险等。若建设单位在选择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时,其具有较为成熟的工程项目管理经验,并期望控制工程施工成本,可选取平行发包模式。

4.2工程特点

由于不同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其工程概况不同,工程质量要求不同,工程施工技术难易程度不同,这就需要根据工程的特点来选择合适的项目管理模式。

水利水电管理与实务篇(11)

四川素称“千河之省”,水能资源十分丰富,位居全国第一位,理论蕴藏量1.43亿千瓦,可开发量1.03亿千瓦,其中农村水电资源可开发量2532万千瓦,遍布全省各地,主要集中在盆周山区深丘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

1963年四川省委为了支农转轨,实行农业技术改革,解决盆周山区丘陵地区农田灌溉用水问题,制定了“以机电提灌为主、提蓄结合、综合利用”的水利建设方针。1960年代以来,我省使用水利投资和采取“国家投资1/3、地方投资1/3、社队投工投料1/3”的“三三制”办法,动工兴建了24座总装机达10.5万千瓦的骨干水电站和配套电网。为发挥地方丰富的水能资源优势,自力更生开发农村水电,解决当地生产生活用电问题,既提供了新鲜经验也奠定了扎实基础。

改革开放后,中央领导同志通过对四川电力改革的考察,在今都江堰市向邓小平同志汇报,允许小水电自建、自管、自用,就可以解决农村用电,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小平同志说:“中央、国务院给个政策,群众、国家都得利。这就是搞活,就是解放思想。”1982年12月20日,国家水利电力部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联合行文,印发了《关于积极发展四川省小水电的若干规定》,并要求全国参照执行。四川以农村水电为主体的地方电力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家水利部和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地方、群众的广泛参与和广大职工的艰苦努力,我省以农村水电为主体的地方电力的改革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

(一)发展农村水电,建设农村电气化,有力地推进了四川地方电力的发展,60%以上的县、70%以上的乡主要由地方电力供电

在小平同志的倡导下,国务院决定开发利用我国丰富的农村水电资源,建设中国特色农村电气化。我省一直把结合中小河流治理,开发农村水电、建设农村电气化,作为实施“治水兴蜀”战略的重要内容来抓。

发展农村水电,建设农村电气化,有力地推进了四川地方电力的发展。到2005年底,我省地方电力发电装机达到680万千瓦(其中农村水电631万千瓦),年发电量256亿千瓦时(其中农村水电239亿千瓦时)。同比占全省电力工业总量的1/3以上。110千伏以下高压输配电线路超过15万公里,低压线路60万公里,同比占全省电力工业总量的60%-70%以上。全省181个县(市、区)中,有170个县开发了农村水电,有113个县主要靠地方电力供电,占63%;全省近5000乡(镇),有3669个乡(镇)主要靠地方电力供电,占73%。

截至2005年底,四川省水利系统有省级水电集团公司2户,市(州)电力公司10户,县电力公司146户,独立发电企业80户,以及数量众多的乡村小水电企业。绝大部分市〈州〉县国有地电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乐山电力、明星电力(遂宁)、岷江水电(阿坝)、西昌电力(凉山)、爱众水电(广安)5户市(州)企业股票发行上市。我省市(州)县地电企业大都是当地税利大户,每年创税利10余亿元(税、利各约占50%)。全省地方电力经营性总资产达到300余亿元,从业员工20万人(其中农村电工6万人)。

在全省电力格局中,地方电力的供电面占60%-70%以上(60%以上的县、70%以上的乡),地方电力的装机和电量占30%以上。四川的地方电力体现了“电源是基础,电网是关键,服务‘三农’是宗旨,与主网联网运行,供需直接见面”的基本特征。四川的电力工业反映了大小电网并举共存、和谐协调发展的客观规律。实践表明,地方电力是电力工业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水利事业不可分割的重要内容,对于四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二)全省建成104个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65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

“七五”至“九五”全国共建成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653个,四川建成104个,占17.4%,超额30个县完成了国务院下达的建设任务。“十五”全国建成新时期水电农村电气化县410个,四川建成65个,占16.3%,超额5个县完成了国务院下达的建设任务。“七五”至“九五”初级电气化建设和“十五”新时期水电电气化建设,均主要在盆周山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丘陵大县开展。

已建成的104个初级电气化县中,有三台、广安等13个人口超过百万的丘陵大县,有九寨沟、甘洛等37个民族自治县,有兴文、渠县等26个国定贫困县和高县、马边等25个省定贫困县。15年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建设,“消灭”了无电县,解决了1500多万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已建成的初级电气化县的年人均用电量、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基本上实现了五年翻一番,十年翻两番,十五年有的翻三番。

新时期建设水电农村电气化县,是在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建设的基础上,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以保护与改善生态环境、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主要目标,建设提高水平的农村电气化。到2005年12月,有65个县实现了国家《水电农村电气化标准》规定的要求,通过了省政府组织的验收。通过新时期水电电气化建设,建成的65个县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1361.77亿元,增长57.12%;县财政收入60.69亿元,增长51.08%;人均年用电量658千瓦时,户均年生活用电量592千瓦时;乡通电率100%,村通电率99.53%,户通电率99.43%;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469元,比基准年净增614元;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90.48%,比基准年提高12个百分点;医疗卫生保健及文化教育设施拥有率增长明显,家用电器普遍进入山乡家庭,有效改善了盆周山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人民群的生产生活条件,农民生活质量得到大幅提高,加速了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与此同时,随着代燃料户的增加使各县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观,65个县平均森林覆盖率达到37.06%,比基准年提高了5.99个百分点。

开发农村水电、建设中国特色农村电气化,结合江河治理兴水办电,发挥水资源综合利用的优势和功能,发电、防洪、灌溉、水保、供水相结合,以水发电,以电养电补水,以电兴工促农,以电代燃料和治理水土,统筹协调资源、环境、生态、扶贫和电气化建设,为农村经济、区域经济发展增强了造血功能,保护和改善了生态环境,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社会生产力,为又好又快推进我省盆周山区深丘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推动经济结构、就业结构和城乡关系调整,逐步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开辟了一条新途径。

(三)以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为主题,实施资产战略性重组,地方电力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早在1960年代,四川实行国家投资1/3、地方投资1/3、社队投劳投料1/3的“三三制”办电,就提出以投资比重划分股份,按股分利,国家、地方获得的利润,不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作为“以电养电”资金,用于继续发展小水电,这既是我国“以电养电”政策的来源,也是新中国建立后我省地方、群众实行较为明确的股份制办电的开始。1990年代四川明星电力(遂宁),继乐山电力股票上市后,作为处理遗留问题而紧接着股票上市,就是由于实行“三三制”办电长期保持股份制性质获得的结果,成为“三三制”办电的典型代表。

我省地方电力推行股份制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60年代实行“三三制”办电到邓小平同志1992年南巡讲话以前。1970年代末期明确按股份制性质成立的遂宁电力公司,标志了我省最早的比较规范的股份制地方电力企业的出现。第二阶段是邓小平同志1992年南巡讲话之后至1997年党的十五大召开之前。这期间股份制被广泛推广到地电企业,有42户改制为股份制企业,占国有地电企业总户数的14%、发电装机总规模的40%,并不断向规范化方向发展,出现了四川省也是全国电力行业的首家上市公司--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阶段是党的十五大召开以后。这时,四川水利厅党组针对地电企业规模小,经营分散,集约化程度低,竞争实力薄弱,处境被动,不利于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省委的“资产重组、结构调整、制度创新”的战略和水利部党组关于水利系统水电改革与发展的思路,走股份制集团化道路,全省培育了11户实力比较雄厚的水利“百龙”企业,进一步规范了原有的股份制企业,重点抓了全省性的四川水利电力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组建,走在了全国前列。

在全国水利系统率先成立的四川水利电力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按照《公司法》和四川省地电行业“以电养电”政策规定,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自愿、择优、平等、互利的原则,由14家股东单位的省、市、县三级水利地电国有资产出资组建而成。于1998年4月8日揭牌营运。1998年6月,国家动员启动农网建设改造,同年8月,由于产业集团公司具备融资载体、投资主体和开发经营实体的综合功能,同时实行以进入资本市场为切入点的经营方针,因而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在全国水利系统首先被国家计委批准为承贷主体,率先在全国实现了农网建改资金的“一省两贷”。经过5年的营运,到2003年底,完成农网投资81亿元,其中国债资金24.4亿元,全面完成了国家计委下达的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任务。产业集团公司得到发展壮大,全省113户市、县地电企业与产业集团形成了农网资金投放与承接的关系,包括农网资金在内,产业集团可控可涉资产规模达到200亿元,成为地电行业的龙头企业,被列为全省企业集团资产规模10强、综合实力30强。

为巩固农网建设改造成果,确保水利地电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四川省水利厅提出了“对省级水电集团公司实施授权经营”的申请。2003年8月,四川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第五次常务会议,决定成立四川水电产业集团的母公司--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10月,《四川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授权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四川省地方电力省级国有资产的批复》,同意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授权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公司投资、经营、管理全省地方电力省级国有资产。2004年12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地方电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通知》规定,省国资委是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公司的出资人,省水利厅是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公司的行业主管部门。12月17日,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公司以国有独资企业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注册资本24.4亿元,授权资产130亿元,首期实施授权经营资产81亿元。2004年12月30日召开成立大会,正式挂牌营运。经过一年的艰苦努力,地方电力产权改革初见成效。到2005年底止,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公司已与宜宾、三台等8个县(区)政府签订了《资产组建协议书》,其中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宜宾长源、三台永安等5户重组后的电力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

自1997年底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和水利系统水电改革与发展思路以来,在全国实施农村水电资产战略性重组中,四川地方电力跨出了三大步:一是组建省级水电产业集团;二是省级水电产业集团实施全省水利系统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实行统贷统还;三是四川省国资委代表省政府授权省级水电产业集团母公司--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公司经营四川水利地电省级国有资产,统一行使所有者代表职能。-系列重大举措,为推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供了新的运作平台,创造了新的运作机制,打下了新的体制基础,实现了历史性跨越。

四川水电产业集团子公司、母公司的组建和营运,实现了四川水利地电产业和资本经营质的飞跃。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推行以行业为主导、以产业为基础、以企业为主体的“三位一体”改革,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具有重要意义。在农网建设改造上,率先在全国实现了农网资金的“一省两贷”,为克服全国水利系统水电当时面临的严重困难走出了新路子,为冲破电力垄断体制的严重影响,推进全国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进一步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截至2005年底,全国尚存的240余个自供自管县中,四川有113个,约占47%,对于坚持电力工业体制改革方向,推进输配分开,增强地方独立配电公司的实力、活力和后劲,培育和完善社会主义电力市场体系,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四)农网改造任务全面完成,城网改造顺利实施

我省水利系统一、二期农网改造获得国家计划投资81亿元。无论投资方向、力度、强度都创四川地方电力发展史上电源电网投资之最,为新时期发展地方电力奠定了良好基础,为广大农民带来了实惠。实际完成投资84.3亿元,超额4.1%完成了计划投资任务。全面超额完成了国家安排的110个县(区)115个项目的任务:完成35千伏及以上高压项目412个(超额完成10个),改造农村用电户752万户(超额完成59万户);完成了农村管电体制改革工作,实行了农村用电管理“三公开”、四到户”、“五统一”。实施农网改造改善了地方电力网络结构,提高了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降低了农村到户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降0.15元,5年累计减轻农民负担13.8亿元;同时推动了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四川建成的65个水电电气化县,紧密结合农网改造进行电气化建设,完成电网投资近50亿元,基本形成了安全、经济、可靠供电的配电网布局,开拓了农村电力市场,扩大了农村用电面,提高了用电水平。

实施农网改造过程中,我省率先实行了“全省加价2分钱均摊、建立还贷资金”的农网建改还贷政策,以及少数民族地区农网建改资本金比例扩大为50%的政策,促进了全国“一省两贷”省(区、市)边远山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工作,为贫困山区和老少边穷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我省水利系统县城电网改造实施县98个,涉及16个市(州),计划投资24亿元。各相关市、州、县围绕任务目标,确保工程质量、资金安全,争取政策突破,积极、顺利实施。

(五)开创农村水电新领域,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工程胜利完成

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是解决山区农民燃料、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抉择和有效途径,对于巩固退耕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建设成果,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四川是农村水电大省,也是退耕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任务最重的省,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是生态建设的迫切需要。2001年以来,我省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4次调整修订,完成了《四川省小水电代燃料工程15年建设规划》,规划范围为资源与区位分布基本一致,急需解决生活燃料和能源问题的退耕还林还草区、天然林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包括98个县、800万户、3000万人口。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不同程度地解决了上述地区100余万户约400万人口的生活燃料和能源问题,但仍有近700万户、2600万人口主要以木柴、秸杆等作为生活燃料,严重威胁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改善,影响退耕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建设成果的巩固。15年规划目标是:新增代燃料居民户380万户,到2015年累计达到500万户。力争到2020年,使累计800万户、3000万人口的生活燃料和农村能源问题基本全部解决。

2003年12月30日全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启动会议在小平同志故里四川广安举行,我省首批7个县(项目)的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工程胜利启动。经过两年艰苦努力,到2005年底,广安、天全、珙县、九寨沟等7个县试点项目区,开创农村水电新领域,园满完成了小水电代燃料试点任务。新增发电装机1.62万千瓦,发展以电代燃料居民1.81万户、6.82万人,户均年代燃料用电1700千瓦时,平均代燃料到户电价0.23元/千瓦时,有效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面积10.54万亩、保护森林植被面积44.08万亩,每年减少薪材消耗4.8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3.1万吨,同时还减少了二氧化硫、烟尘等污染物排放;形成了“政府扶持,企业运作,农民参与,低价供电,保护生态,改善生活”的体制与机制。小水电代燃料解除了农民砍柴烧柴的辛劳和烟薰火燎,减轻了农民负担,解放了农村劳动力,增加了农民收入,带动了改厨、改厕、改圈、改水、改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大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珙县麻塘村村委主任何亚先替本村农民算了一笔账:按一户4口人,以年用煤3.5吨算需支出700元,以烧柴算年需耗薪柴7000公斤,耗工时70个,折算支出也约700元左右;用电替代,按户均年代燃料电量1700千瓦时算,电费才356元。项目试点区老百姓说,用小水电做饭、取暖,不再砍树烧柴,群山叠翠,四野漫绿,山更美了,水更净了,天更蓝了,草更青了。

(六)加强行业管理和企业管理,促进地方电力改革发展

早在1960年代我省就制定了《四川省农村电站管理工作试行条例》。1970年代初期,四川以农村用电安全管理为重点,带动发、供电安全管理,促进贯彻方针政策、完善体制和加强组织基础和物质基础工作,并初步建立了从省到区、乡的农电管理体系。1978年制定了《四川省地方电力管理试行条例》、《四川省社队电站管理试行条例》。1979年提出了《地电企业改革经济管理试点意见》,1980年提出了《扩大地方电力企业自主权试点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地方电力供用电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1982年,提出了《四川省地方电力并网管理暂行办法》。1987年,提出了《关于加强四川省地方电力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1990年,提出了《四川省地方电力建设与管理试行办法》,并会同财政厅、体改委提出了《关于完善地方电力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1983-1985年各地普遍开展了地电企业的全面整顿。1985-1986年,完成了全省性的地电企业“工业普查”工作。自1986年起,结合推进企业改革,全面开展了“抓管理,上等级,全面提高企业素质”的工作。1986-1988年,省水电厅会同省标准计量局先后了四川省地方电力系统水电站、火(热)电厂、变电站、送电线路、配电线路、配电台区、计量室、调度室等8个《标准化管理条例》。1989年,经省加强企业领导小组批准,省标准计量局了《四川省地方电力工业省级先进企业标准》和《四川省地方电力工业火电厂省级先进企业标准》。1991年,提出了《地方电力企业管理工作考核试行细则》。1995年四川省水电厅、经贸委、安全生产委员会、劳动厅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地方电力企业安全、文明生产达标活动的通知》,在全省地方电力生产企业中开展安全文明生产双达标活动,通过建立严格的责任制、严格的规章制度和严肃认真的作风,全面强化管理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地方电力企业安全、文明生产水平。

通过“扩权”、“整顿”、“普查”、“升级”、“双达标”和行业管理,各地普遍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转换经营机制,逐步由生产型管理向开拓经营型管理转变,并以标准化管理为龙头,带动计量、定额、规程制度、信息档案、基础教育、班组管理、现场管理等各项基础工作,促进整个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增强了以电养电、自我约束、自主经营、自主供电的能力。

继1956年在我省举办了全国和四川农村水电训练班后,接受水利部的委托,自1980年开始到1988年止,在我省连续举办了四期全国小水电企业管理训练班和五期全国小水电企业经理、厂(站)长国家统考培训班,为全国和四川培训了省、地、县和企业的有关负责人、管理干部、技术人员共700余人,为全国和四川培训了参加全国统考的经理、厂(站)长、科(股)长、后备干部共800余人。通过抓领导者、管理者的培训,抓头头、头头抓,带动了行业职工教育培训和企业全员培训。同时,在此基础上,水利部与四川合建了水利部农村水电成都培训研究中心。1986年我省率先于全国同行成立了四川省地方电力企业管理协会。行政、协会合办了《地方电力管理》杂志,其前身是《地方电力简报》和《技术通讯》,从1977年3月创始至2004年下半年转为水利部主管、水利部水电局与四川省地方电力局合办的《中国农村水电及电气化》(现《中国水能及电气化》)杂志,已有整整27年历史。“培训”、“协会”、“杂志”对加强行业管理和企业管理,促进地方电力改革发展,发挥了不可磨灭的重要作用。

进入新时期,我省地方电力行业坚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效益为中心,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优质服务为宗旨,加强行业和企业管理,促进地方电力改革发展。通过坚持开展安全、效益双达标活动,成效更加显著。全省有13户地电企业进入四川省电力工业企业“双十强”行列,有12户地电企业被省政府命名为全省优秀企业。

1998年下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水利部的关怀、指导和中央有关部委的支持下,经过艰苦努力和辛勤工作,我们经受住了由于电力垄断体制严重影响所带来的前所未有的冲击。通过认真学习贯彻和宣传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文件和中央领导同志指示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坚持独立配电公司方向,实施资产重组,实施“一省两贷”,实施农网城网改造,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等等,终于使不断营造、扩大电力垄断的错误倾向和做法,得到遏制,全省地电企业在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加快发展方面继续取得好成绩。截至2005年,全省地电企业普遍执行定岗定员标准,推行企业思想、组织、队伍、方法、手段现代化,实行无人值班、少人值守,实施创业再就业、转岗不下岗、分流不失业,效率成倍增长,提高了企业素质,增强了企业竞争能力和行业创新能力。

近年来,投资开发水电的积极性日益增高,呈现出可喜局面,但无序开发现象十分突出,出现了一些“无立项、无设计、无验收、无管理”的“四无”水电工程,造成严重危害。四川省水利厅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成立了涉水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连续下发了《依法加强水电开发涉水事务管理的通知》、《关于做好地方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及防洪度汛的通知》,并加强对在建工程施工安全和防洪度汛工作的管理。同时,认真按照水利部要求,对装机在500千瓦至25万千瓦的“四无”水电站开展了拉网式清查,清查出自1998年下半年以来,由于水行政主管部门水电管理职能被削弱,所发生的“四无”水电站共有128座,已造成多起事故,严重威胁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通过清理“四无”水电站,为依据《水法》、《电力法》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水行政主管部门水电职能机构建设,行使水能资源统一管理,行使从前期工作到投产运营全过程的有效行业管理,杜绝“跑马圈水”无序开发,引导和激发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正常有序开发经营农村水电的积极性,打下了良好基础。

(七)坚持两手抓,开展文明服务窗口创建活动,为地电行业注入新的活力

为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1990年代中期,我省就在水利系统地方电力行业中,开展创建文明服务窗口试点。1998年,经过试点推广到全行业全系统,并制订了作法、措施、考核、验收标准和奖励规定,纳入年度目标管理。极大地推动了水利系统地电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十五”期间,全省有12个市(州)水利(水务)局、50个地电企业被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有14个县(区)水利(水务)局、160个供电所(厂、站、部门)被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有70名地电职工被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有18个地电企业被评为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有27个供电所(厂、站、部门)被评为职业道德建设先进集体;有47名地电职工被评为职业道德建设楷模个人。2003-2004年度四川有6个地电企业被水利部授予全国农村水电行业第一批文明服务示范单位称号,有11个供电所被授予文明服务示范窗口称号,有11个地电职工被授予文明服务先进个人称号。2002年3月在四川名山举行的全国水利行业变电站值班员技能竞赛全国决赛,四川15名选手全部进入全国总决赛前30名,8人进入前10名,2人为第一、二名,在荣获“全国技术能手”的3人中两名是四川的选手。

在创建文明服务窗口活动中,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树立干部、职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意识,把“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作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在“强化管理、降低成本、优质服务”中求生存,在生存中求发展,以用户至上的思想、礼貌文明的形象、优质服务的行动,作为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用“三个代表”的要求来衡量党风、行风,并将两个文明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全面推动我省地方电力的改革与发展。

事实强有力地表明,地电企业通过创建文明服务窗口,职工更团结,队伍素质提高了;企业管理上台阶,事故减少了;电价透明,电费好收了;服务更周到,用户满意了。真正为地电企业注入了新的活力,对于强化基础工作,保障安全生产,提高电能质量,减少费用开支,降低农村电价,开拓电力市场,提高经济效益,实现“人民地电为人民”的宗旨,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四川水利系统地电行业开展创建文明服务窗口活动,受到水利部的关怀、支持和重视,将四川的经验介绍推广到全国农村水电行业。

(八)结尾

走过的历史表明,四川是全国农村水电第一大省,农村水电资源、发电装机、年发电量、年利用小时、地方电网供电范围,均居全国第一。是中国特色农村电气化建设的主要发源地,是自建、自管、自用“三自”方针和“以电养电”政策的诞生地,地方电力股份制、集团化改革走在全国前列,率先成立省级水电产业集团公司,率先实行农网建改资金“一省两贷”,地电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受到全国同行关注,是长期被全国同行誉为出经验、出政策的小水电之乡和培养行业人才的基地,对全国水利系统水电和农村水电及电气化的改革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